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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港股18A与18C:生物科技与特专科技的上市路径选择
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创新,正为全球科技创新企业铺设两条特色鲜明的资本化通道。

先说18A:专注生物医药生态
18A章节明确服务于生物科技公司,其核心产品涵盖小分子药物、生物制剂或医疗器材(包括诊断器材)。这些企业必须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已通过概念阶段,并拥有相关的专利或知识产权。
再说18C:覆盖五大前沿科技领域
18C章节则面向更广泛的特专科技行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及软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以及新食品及农业技术五大领域。不在明确名单内的企业若具备高增长潜力、采用新技术且有大量研发投入,仍可能被联交所接纳。
那到底什么是18A和18C呢,这事想了下,还得再啰嗦交代一下。
2018年,港交所推出《主板上市规则》第18A章,允许未有收入、未有利润的生物科技公司提交上市申请,该项制度被认为是港股市场25年以来最重大的一次上市制度改革。
随后在2023年3月,香港联交所又在主板上市规则中新增第18C章,允许未盈利但具有高发展潜力的特专科技企业上市。
这两项规则的出台,打破了传统上市标准对盈利要求的束缚,为研发周期长、投入大的创新企业提供了关键的融资渠道。

九晨财关服务一家生物制药科技公司,在2023年就要翻过最后一页的时候,登陆18A,目前依然在几港元股价晃悠。
2025年,香港推出“科企专线”并计划于2026年底成立香港药械监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研发-审批-商业化”的全周期支持生态。
终于要说到门槛了。
18A规则的包容性设计。市值门槛:预期市值至少达到15亿港元营运资金;包括上市集资款在内的营运资金需至少相当于公司未来12个月开支的125%;管理层经营:由大致相同的管理层经营现有业务至少两个会计年度;第三方投资:上市前得到至少一名资深投资者相当数额的投资,且至IPO时未撤回。
18C规则的分层要求。18C规则将特专科技公司分为“已商业化公司”和“未商业化公司”,并设定了不同的门槛:市值要求:已商业化公司市值至少40亿港元,未商业化公司至少80亿港元(2024年9月至2027年8月的短期修订);收益标准:已商业化公司需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收益至少达2.5亿港元;研发投入:要求企业在上市前至少三个会计年度从事特专科技产品研发,且研发开支占总营运开支的比例达15%-50%(根据收益水平不同);资深投资者:必须已获得资深独立投资者相当数额的投资。
具体进一步来讲,在研发层面。18A:注重核心产品研发进展,申请人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已通过概念阶段;就药物而言,产品已通过概念阶段指的是已达到以下里程碑之一:①临床试验里程碑:已通过一项新药的第一期临床试验或至少一项基于先前获批产品或生物仿制药的药物临床试验。②监管里程碑:主管当局不反对开展第二阶段(或其后阶段)的临床试验。联交所承认的“主管当局”包括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和/或欧洲药品管理局(EMA)。
18C:强调持续研发投入与商业化路径,18C章节更关注公司研发投入的持续性和强度,以及明确的商业化路径。未商业化公司必须向联交所证明并在其上市文件中披露其特专科技产品商业化的可信路径。

那么哪些公司适合赴港上市呢?九晨财关根据多年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并仔细分析认为:
优先考虑18A路径的企业
核心产品已通过概念阶段的生物科技公司,特别是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通过临床一期并获主管当局同意进入下一阶段临床试验的企业;拥有强大的专利组合,且专利覆盖中美双市场的生物医药企业;已完成相当数额的资深投资者投资,且在IPO前未撤回投资的生物科技公司。
优先考虑18C路径的企业
属于五大特专科技领域,具备高增长潜力且已投入大量研发资源的企业;市值达到40亿港元以上(已商业化)或80亿港元以上(未商业化)的特专科技公司;拥有明确商业化路径,且能在上市后一定时间内实现收益目标的未商业化公司
而对于研发仍处于早期阶段,核心产品尚未通过概念阶段的生物科技公司;市值低于15亿港元且缺乏资深投资者背书的生物科技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无法满足18C章节研发开支占比要求的特专科技公司;缺乏明确商业化路径的未商业化特专科技公司,奉劝就不要折腾了,毕竟上不了市,可能还把自己搞残。
港交所门口,生物科技与特专科技企业分列两队,等待不同的入场检查。18A通道的队伍里,企业手持专利文书和临床试验数据;18C通道的队伍中,企业则展示着研发投入记录和商业化路线图。
九晨财关认为,两条路都可通往资本市场,但通行证各不相同。选择适合的路径,是企业迈向公开市场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